2)第229章 拿下冠丰厂_这个网红太有钱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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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具体情况,介绍给意向客户,但是……赵怀江和赵思哲父子俩,平时不负责冠丰箱包制品厂的日常管理,对于冠丰箱包制品厂的具体情况,他们了解的也不是特别深入。

  而且,赵怀江和赵思哲父子是主要的利益相关方,他们说的话,意向客户也不敢全部相信。

  如此,意向客户想要了解到冠丰箱包制品厂的真实情况,就只能去询问孙硕了。

  为什么?

  因为孙硕是冠丰箱包制品厂的日常管理者,对冠丰箱包制品厂的真实情况非常了解,而且其本人不是利益相关方,在外人看来,他说的话比较可信。

  然而,他们不知道的是,孙硕自己就想买下冠丰箱包制品厂,怎么可能把真实信息透露给他们这些竞争对手呢。

  孙硕只要刻意隐瞒一些关键信息,或者给出一些错误的暗示,就能让那些个意向客户犹豫、甚至直接打退堂鼓。

  这便是孙硕作为冠丰箱包制品厂的日常管理者,在“购买冠丰箱包制品厂”一事上,拥有的最大优势了。

  不过,这都是暂时的。

  一旦赵怀江和赵思哲父子回过味来,孙硕的这些小手段就没用了。

  尤其是在当时那个节骨眼上,孙硕“想要收购冠丰箱包制品厂”的意图已经暴露,如果不能一举拿下,等赵怀江和赵思哲父子反应过来,他再想收购,难度可就大了。

  所以,“孙硕跟赵怀江和赵思哲父子签合同”这件事,也不能拖……拖的越久、风险越大。

  当所有的条件都谈好了,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签合同,免得夜长梦多。

  李川明白这一点,所以他没有要求孙硕他们推迟签合同的时间,只是在电话里说:“谈好了就签吧,不用等我……”

  他也不怕孙硕跟赵家父子联合起来坑自己,他之前已经跟孙硕签订了协议,协议中有一项“主体绑定”条款。

  什么是主体绑定?

  大概的意思,就是将李川和孙硕两个主体绑定在一起,李川签合同,就等于李川和孙硕一起签合同;孙硕签合同,也等于李川和孙硕一起签合同。

  当然,该条款只限于《冠丰箱包制品厂交易合同》中的相关交易条款。

  其他合同和《冠丰箱包制品厂交易合同》中的非交易类型条款,都不适用。

  凭借这一点,李川足以保障自身的权益。

  当然,孙硕也没有坑他的意思。

  合同签订后,孙硕第一时间就给他打了电话,并详细介绍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。

  他大致听了一遍,但是没记住,当下也没有过分纠结,只说自己到时候会过去、亲自看一看,然后就挂断了电话。

  挂断电话后,他全身心的投入到了恒源惠超市的交易谈判中。

  谈判结束,紧接着是签合同,然后讨论、处理各项事宜……一直忙到现在,总算是告一段落了。

  这时的他,方才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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