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七十二章 简在后心_乱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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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对恭王的尊重,她还是问道:“照律例的话,他们三个,该得个什么罪呢?”

  “回圣母皇太后的话,依大清律,矫诏窃政是谋反的大罪,不分首从,皆领凌迟之罪。”恭王大声回道。

  要活剐?不仅慈安太后脸色变得刷白,就连慈禧太后的手,也抖了一下。

  “这……是不是太狠了一点儿?他们三个,都是亲贵,律例不是有议亲议贵的说法么?”

  “谋反之罪,不在议亲议贵之列!不然……”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,但两宫太后已经明白了。能矫诏窃政的,本来就非亲即贵,若是一个平头百姓,大约也轮不上他来“谋反”。在这样的情形下,若是还要“议亲议贵”,那就等于说连“谋反”的大罪都可以轻轻放过,何以收震慑之效?

  “看怎么能减一点吧。”慈禧太后的本意,是杀掉肃顺就可以了,凌迟之刑毕竟太过残忍,她不愿意给人留下一个刻薄寡恩的形象。于是按着“恩自上出”的说法,将肃顺定了弃市,而载垣和端华则得赏一个全尸,赐令自尽。

  剩下的五个人里面,两位太后和恭亲王,独恶杜翰。他替肃顺他们出了不少坏主意,包括意图劫驾的那一回,若不是关卓凡赶到护驾,结局如何就难说了。可见杜翰罪行的程度,实在不下于载垣和端华,照理,也该难逃一死。然而——

  “他是杜师傅的儿子。”恭王轻声说道,两位太后得了这一个提醒,不做声了。

  这是明摆着的,咸丰皇帝能得大位,全靠老师杜受田的帮忙,不然眼前的恭亲王,当年就会成为皇帝,那两宫太后的身份,就不过是四王府的一位嫡福晋和一位侧福晋罢了,哪有今日之尊?因此无论如何,不可以把杜受田的儿子一刀杀了。

  在两宫太后而言,是不可杀,在恭王而言,则是不能杀。他的心里,虽然把杜翰恨得牙痒痒的,但如果杀了杜翰,必然会被人讥刺,说他将对杜受田的不满,发泄到人家儿子身上。“公报私仇”这个名声,倘若为清议所播,担不起。

  于是将剩下的五个人分为三等,景寿以反正的功劳,邀得宽免,不再加罪;穆荫、匡源、焦佑瀛,革职永不叙用;杜翰则定了充军,发往极北苦寒的乌苏雅里台。

  “让他滚得远远儿的,这辈子都别回来。”二十六岁的慈禧,恨恨地说。

  罚完了过,就轮到赏功了,要对这次政变中立下功劳的主要人员,做第一次封赏,以为激励。这里面,也有个诀窍,就是赏得留有余地——毕竟时间仓促,赏格可能会定得不合适,如果低了,那么下一次可以再加上去,但如果定得高了,那就会尴尬,总不成明发了以后再追夺回来?

  第一功自然是恭王,于是在和硕亲王的名号之上,另赐了一个响亮的名头“议政王”。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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